大三巴牌坊簡介
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大三巴牌坊屬於紀念物;其亦為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重要的22棟建築物之一。
大三巴牌坊為聖保祿教堂前壁遺址。該教堂建於1602年至1640年,原名為“天主之母”教堂,附屬於其旁的聖保祿學院。兩者均毁於1835年之大火,“三巴”是“聖保祿 ”(São Paulo)之譯音,前冠以“大”字,乃為區別另一座小三巴教堂。前壁遺址為23米寬,25.5米高,為巴洛克風格,以花崗岩建成,上下共分五層,上有內容豐富的石刻圖案和青銅塑像。底層正門入口處門楣刻有拉丁文 “MATER DEI”,意為“天主之母”,兩側有耶穌會徽。第二層豎立了四位耶穌會會士聖人銅像:順次為方濟各.玻爾日亞,依納爵.羅耀拉,方濟各.沙勿略及雷斯.公撒格。第三層,聖母瑪利亞的銅像轟立在正中,周圍有天使浮雕,綴以七頭龍,並有一艘葡萄牙商船,伴以漢字警句;該層的兩端,設中國獅子樣式的滴水獸。第四層中間,置有耶穌基督銅像,兩側有耶穌受難刑具浮雕。最頂層,以鴿子代表的“聖靈”位於三角楣中央,周圍刻有象徵天際的太陽、月亮和星星。在頂端,還有一枚天主教信仰標誌的十字架,凌駕其上。前壁糅合東西方文化和藝術特色而成,為各地天主教堂中所僅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擬定參觀日前15個工作日。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為方便團體組團參觀大三巴牌坊,凡人數達20人或以上,可申請學校/團體導賞服務,費用全免。
於文化局網頁下載申請表(學校)/申請表(團體),填妥後傳真(853) 2836 6836 或親身提交申請表至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需於信封上寫上"收件人:文化局文化遺產廳"。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文化局
地址: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傳真辦理:(853) 2836 6836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文化局將於收到申請表的翌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電郵回覆,並依申請先後作參觀安排。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者需於擬定參觀日前 15 個工作日作出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相關內容請參閱以下連結: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如有任何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電郵至St.Paul.Ruins@outlook.com 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文化局將於收到申請表的翌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確認電郵回覆。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參觀當日,申請者需帶同確認電郵副本,於大三巴牌坊詢問處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