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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醫療中心"及其3名醫生涉嫌觸犯多項法律 衛生局勒令停業並將盡快完成調查依法處罰涉案人員


衛生局9月26日接獲檢舉,指"積醫療中心"(J MEDICAL CENTER)懷疑存有大量違規藥物、涉嫌違法提供抽脂服務及有無牌人士在未經註冊單位內提供醫療服務,隨即派員聯同治安警察局警員到南灣大馬路羅德禮商業大廈6樓的E座單位"積醫療中心"及與之同層的C、D座單位進行稽查。

其中E座單位持有衛生局發出的衛生護理服務場所執照,執照登記為"積醫療中心",單位內發現涉嫌違規使用的抽脂工具及非法進口藥物,在抽查病歷時亦發現該中心有醫生懷疑提供抽脂及自體脂肪移植等違規手術的醫療記錄。在是次稽查行動中發現"積醫療中心"涉及27項涉嫌非法進口的藥物,當中包括10項過期藥物、1項只供醫院用藥、1項精神藥物以及2項沒有標示有效期的注射劑,同時亦發現存有無名稱的片劑和膠囊劑,及把大量不同類別的藥物併放於同一包裝內,分別涉嫌違反了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58/90/M號法令和第80/94/M號法令當中的有關規定。基於"積醫療中心"涉嫌不法管有精神科藥物屬刑事罪行,衛生局將依職權轉介司法部門跟進。

與此同時,昨日衛生局亦收到1名本澳女子投訴"積醫療中心"為其提供的自體豐胸移植及腹部抽脂手術存有不當和欠缺效果,衛生局已就投訴開立卷宗。按照現行法令規定,私人衛生護理服務場所不得提供抽脂或自體脂肪移植服務,"積醫療中心"所涉及的單位曾有被投訴之記錄,衛生局人員亦曾指示不得於單位內提供抽脂或自體脂肪移植服務。

經綜合是次針對"積醫療中心"的搜查行動,搜出的藥物、工具、醫療記錄和現場環境證據等,涉嫌觸犯的法律情節嚴重,故有強烈跡象顯示若該醫療中心持續運作及其3名醫生繼續執業,將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危害,作為一項防範性措施,衛生局根據第81/99/M號法令第四條第2款規定,勒令該醫療中心及該3名醫生停業90日,期間不得提供醫療服務。衞生局將會盡快完成調查程序,若經證實存在違法行為,將依法處罰涉案的醫生及相關人員。

至於與"積醫療中心"同層的D座單位雖已向衛生局申請衛生護理服務場所執照,但未獲發出執照許可,然而執法人員卻在單位內發現棄置的注射針筒及藥物空瓶,有強烈跡象顯示有人曾在此單位內提供醫療服務;C座單位則沒有執照許可,但經綜合檢舉人提供的資料、現場客觀環境證據和搜出的證物,同樣有強烈跡象懷疑有人在C單位內非法提供醫療服務。故此,衛生局已於C和D座單位門口張貼通告,禁止任何人士自行或在單位內提供醫療服務,若不服從,則觸犯《刑法典》相關規定。

要指出的是,抽脂及自體脂肪移稙必須使用麻醉藥下進行,對人員、場所及設置配備有嚴格的要求,同時存在嚴重併發症風險(如脂肪栓塞、感染等),可能危及生命,或出現不良反應及後果,衛生局呼籲市民不要輕視此等手術存在的風險。若有市民曾在私人衛生護理服務場所接受過抽脂或自體脂肪移植服務,可致電28713734、電郵utlap@ssm.gov.mo或親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號至341號獲多利中心6樓,向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