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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高中畢業學生赴葡就讀計劃” 11月1日至11月22日接受報名


2018/2019學年“應屆高中畢業學生赴葡就讀計劃”將於11月1日至11月22日正式接受申請,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並有志赴葡萄牙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申請,學科專業不限,本學年獎學金名額共25名,獲選學生須在完成課程後返回澳門服務,服務期間不得少於連續三年。每人每年可獲澳門基金會資助澳門幣65,000元,申請結果將於2018年3月上旬公佈。

為培養中葡雙語法律專才,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澳門基金會及教青局於2004年起合作開展“應屆高中畢業學生赴葡就讀計劃”。有關計劃進展順利,學生陸續畢業返澳服務,取得良好社會效益。為進一步配合特區政府人才培育的長遠規劃,鞏固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系國家橋樑的作用,培養高素質中葡雙語人才,在教青局的支持下,澳門基金會與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分別於2012年及2015年續簽訂合作協議,增加名額及調整資助金額。本學年為繼續回應澳門社會需求,將開放赴葡修讀專業的限制,讓在不同領域學習的澳門學子都能受惠,使澳門的人才儲備更加多元。

申請“應屆高中畢業學生赴葡就讀計劃”之申請人必須於申請限期屆滿前已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就讀至少四年的應屆澳門高中畢業學生。申請人須遞交的文件包括申請表、身份證影印本、申請人在最近三年曾獲大型活動或比賽獎項證書、澳門中學校長出具的推薦函、申請人至少在澳門就讀四年的就讀證明、最近兩學年的成績表或學校評級證明等,以及澳門基金會及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或申請人認為適宜的其他文件。申請人需提供文件正本供澳門基金會核對。

根據“計劃”章程,甄選方式分文件審核、中文水平測試及面試三個部份。其中,中文水平測試不進行綜合評分,通過文件審核之申請人必須於中文水平測試達標,才能進入面試。文件審核及面試各佔總評分的百份之五十。文件審核及面試評分之綜合評分不低於百分之五十者可進入最後總分排名,正選名額二十五名,候補名額不超過五名,申請人按總評分中得分較高者的順序甄錄,當正選出缺時由候補依次補充。評審委員會由澳門基金會及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代表組成。

2018/2019學年“應屆高中畢業學生赴葡就讀計劃”申請表格、章程及評分標準細則可於澳門基金會索取或於澳門基金會網頁下載(網址:www.fmac.org.mo)。有意報名之學生,請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時至中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前往澳門基金會遞交 (地址:新馬路61-75號永光廣場7樓),查詢電話:8795-0926/ 8795-0913、電郵:db_info@fm.org.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