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衛生局嚴格規範提供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場所


在一個公開活動中,有傳媒問到日前有日間醫院因涉違法提供人工輔助生殖技術及腫瘤科服務被中止准照及勒令停止運作一事,李展潤局長表示,衛生局在2016年接到投訴後,曾多次作出勸籲,及加強巡查工作,經過多次的巡查,有跡象顯示 「泰福馬瀧日間醫院」涉嫌違法存有人工輔助生殖設施及未經許可調配腫瘤藥等情況。衛生局已即時開立卷宗展開調查及進行聽證,完成相關程序後現已對其進行處罰。因案件可能涉及刑事成份,衛生局法律部門會將相關資料轉交檢察院,由檢察院決定是否提出刑事起訴。

李展潤局長又指出,衛生局雖然在去年6月已接到舉報,但未能在涉事場所發現任何違法的確實證據,故當時只對場所作出勸籲,直到近幾個月在涉事場所發現提供人工輔助生殖的設施及腫瘤藥物,並搜查調配及處方腫瘤藥物的文件記錄。現時衛生局已中止該院的准照及勒令其停止運作,為期180日 (自2017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止),以便該院在此期間作出相關改善措施。衛生局亦已就該院需要的改善措施作出通知,若其調整有關硬件及軟件的條件後,經衛生局再實地檢查及審核文件後,可再恢復運作,若未能於180日內作出改善,則會吊銷牌照。

要強調的是,澳門一直有規範輔助生殖技術的規定,衛生局已於2017年5月10日公佈《關於使用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的指引》,為規範使用醫學輔助生殖技術(人工授精;體外受精;及胚胎、配子或合子的移植)提供醫療服務,根據上述指引,受第84/90/M號法令所規範的專業人員,以及自然人或法人實體,倘使用輔助生殖技術提供醫療服務,應預先向衛生局申請許可。

此外,就傳媒問及鏡湖醫院申請提供輔助生殖服務的情況,李展潤局長表示,衛生局現正就文件審批中,其後會到鏡湖醫院視察場所。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