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海關與民政總署聯合檢獲走私鮮活食材


澳門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連日在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查獲本澳7間食肆、1間食品廠及2個菜檔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食材,共檢獲蔬菜254公斤及肉類20公斤。

海關與民署食安中心的聯合行動於十一月二十四日、二十八日及二十九日進行,期間分別查獲7間食肆、1間食品廠及2個菜檔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食材。民政總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對涉案食肆及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海關與民署食安中心將持續打擊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加強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透過不同渠道打擊非法走私食材活動,以保障本地區的食品安全。海關及民署同時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蔬菜作為食材,或發現有非法進口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即向海關或食安中心舉報。海關熱線2896 5001、民署食安專線2833 8181 。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