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致行政長官的申請書,當中須闡明申請公司的名稱及住所 (如為擬設立之公司,則應載明以該公司名義行事及提議設立公司之人之身分資料,並指明將設立公司之住所位置)、經營有關業務的地點、申請經營之車輛之級別、種類及數量。
- 申請書須由申請公司的合法代表按其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簽署,並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同時,表格上須加蓋公司印章。
- 倘申請公司授權他人為其作出申請,須遞交已作簽名公證認定之授權書正本或鑑證本,並附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過去3個月內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公司登記證明正本。如為擬設立之公司,則應遞交公司計劃書。
- 經營有關業務的地點之設施平面圖。
- 財政局發出的營業稅M/1表格影印本。
- 具車輛停泊地點之證明文件。
- 遞交申請文件人士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請注意:申請人須自旅遊局通知其申請獲批准起計6個月內申請檢查。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旅遊局總部 (設有無障礙詢問櫃檯)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費用:免費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