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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升級版兩份協議簽署 有利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國家商務部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今(18日)在政府總部簽署《CEPA投資協議》、《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兩份協議是《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份,標誌著內地與澳門的經貿合作與交流邁進新階段。國家商務部副部長高燕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今舉行的2017年CEPA聯合指導委員會高層會議上表示,兩份協議是兩地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按照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作出的特殊經貿安排,是落實中共十九大關於實行高水平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支持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精神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深化雙方經貿關係,拓寬了澳門中小企、專業人士和青年人的發展空間,大力支持和推動了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雙方表示今後將重點做好兩份協議的落實工作,期望兩地業界充分利用CEPA的政策紅利,促進兩地經濟進一步深度融合,實現共同發展。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陳斯喜、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柯嵐、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交流司副司長陳威見證下,高燕和梁維特分別代表國家商務部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了兩份協議。

共同推進落實工作促進兩地互利合作

高燕在CEPA聯合指導委員會高層會議上表示,澳門回歸祖國十八年以來,在雙方共同努力下,兩地的經貿交流合作碩果纍纍,合作領域不斷拓寬,合作水平不斷提升。通過CEPA,內地與澳門在貨物貿易領域全面實現了自由化,在服務貿易領域基本實現了自由化,同時,還採取了高效務實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建立了領域廣泛的經濟技術合作安排。兩份協議的簽署,繼續保持CEPA對外開放的最高水平,體現了中央政府對澳門經濟發展和長期繁榮穏定的支持。

梁維特在會上表示,兩份協議體現了內地對澳門的開放程度在廣度、深度和力度繼續擴大。其中《CEPA投資協議》填補了澳門對外投資領域的空白,建立了兩地投資爭端解決機制。《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肯定了澳門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的獨特角色,明確支持澳門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建設,加強了支持和配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力度。此外,拓寬了澳門中小微企、專業人士和青年人的發展空間,為澳門各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

梁維特認同高燕提出共同做好兩份協議落實工作的建議,表示將通過多種方式、多種管道、多種形式,對CEPA升級版進行全面宣傳;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建立投資爭端協調處理的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調工作;按照重點合作領域舉行政策解讀會,邀請相關商會參與,讓業界充分了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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