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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車輛使用牌照稅元旦日起徵收


2018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由1月1日(周一)至4月3日(周二)期間徵收,市民可携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份分局、本澳9間銀行共130多間總行及分行繳交;或可登入https://epay.dsat.gov.mo電子繳費網站辦理繳費手續。

納牌點逾百五便利繳費

根據《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相關規定,交通事務局於2018年1月1日(周一)至4月3日(周二)徵收新一年度汽車、電單車及工業機器車的使用牌照稅。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中華廣場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專區;財政局(包括:財政局大樓、北區接待中心、氹仔接待中心及龍成收納處);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36間分行)、大豐銀行(25間分行)、澳門商業銀行(13間分行)、大西洋銀行(18間分行,不包括總行)、華僑永亨銀行(12間分行)、匯業銀行(7間分行)、澳門國際銀行(7間分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澳門分行(總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17間分行);郵電局(包括郵政總局、紅街市郵政分局、濠景郵政分局、望廈郵政分局、海洋花園郵政分局、文化中心郵政分局、石排灣郵政分局及通訊博物館商店)繳交。

網上繳納三方式取稅圈

此外,市民可登入交通事務局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進行電子繳費,並於成功辦理手續後,選擇郵寄、自取或自助列印方式領取稅圈。如選擇郵寄,在繳費後的6個工作天後,稅圈將以平郵方式派遞到指定地點(只限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時間至3月25日(周日)晚上11時;如選擇自取,市民可於在繳費後3個工作天後,携同車主或獲委託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及列印收據、車輛登記摺正本或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任一文件到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領取稅圈,服務時間至3月28日(周三)中午12時;如選擇自助列印,在繳費後會收到由本局發出的、包含查詢編號之“成功繳納"短訊,隨後可到身份證明局位於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黑沙環衛生中心、中華廣場、氹仔湖畔嘉模衛生中心或路環石排灣業興大廈的自助服務機列印稅圈。

服務專區設繳罰款櫃位

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車主必須繳清違例罰款才能辦理新一年車輛使用牌照稅的繳納。為方便市民順利繳納稅款,治安警察局交通廳於1月2日(周二)至4月3日(周二)期間,在交通事務局中華廣場服務專區設立繳付罰款的櫃位,而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則於3月1日(周四)至4月3日(周二)設立繳付罰款的櫃位,為尚未清繳屬指定的輕微違反及行政違法行為的違法者,提供“收納交通違例罰款”的服務;此外,市民亦可於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服務櫃位清繳相關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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