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8個工作日前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以團體名義,致函行政公職局局長申請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郵寄申請 行政公職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1-27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8個工作日內就要求提供「進入公職講座」的申請作書面回覆。(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需以團體名義申請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行政公職局(SAFP)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02 09:41 PS-1-4-1024A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