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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與民署食安中心聯合行動,檢獲走私鮮活食材600多公斤

行動中檢獲六百公斤走私食材

澳門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於一月二十九日至二月一日期間,在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分別查獲13間食肆及1個菜檔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鮮活食材,共檢獲蔬菜559.91公斤、海產類4.43公斤及加工食品37.7公斤。
民政總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分別對涉案食肆、菜檔等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安中心將持續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透過不同渠道打擊走私食材活動,阻截來歷不明的食材流入本澳,以保障本地區的食品安全。海關及民政總署同時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蔬菜作為食材,或發現有非法進口肉類、蔬菜收集點時,應向海關或食安中心舉報。海關熱線2896 5001、食安專線2833 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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