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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展開打擊超速駕駛執法行動

治安警察局展開打擊超速駕駛執法行動

交通廳於5月21日起,將派員在各區展開為期一星期的針對超速駕駛的執法行動,藉此提醒駕駛者保持應有的安全駕駛意識,確保行車及行人的交通安全。

警方會對於尤其超速、醉駕、毒駕、斑馬線不禮讓行人、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等行為,因應各種實際情況部署執法行動。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駕駛者須遵從有關路段所標誌顯示的車速限制,車輛超速行為屬輕微違反,違反者最高可被科處罰金四萬元及被停牌三年,違反者若未能於指定限期內處理,則有關個案將被轉交司法機關跟進。

根據警方資料顯示,今年1至4月份透過測速系統檢控之超速個案約7200宗,而因為車速太快及不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引致既交通意外共約1600宗,約佔整體交通意外成因的35%。

治安警察局在此呼籲,所有駕駛人士應為出行時間作好足夠的預算,避免因趕時間而開快車甚至超速。尚未登記違例短信通知服務的市民,可於本局網站及手機警務易應用程式內進行登記,以便能即時知悉及查詢車輛違規情況並盡早處理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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