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民署提醒食品業界須依食安標準及衛生指引包製糉子

民署提醒食品業界須依食安標準及衛生指引包製糉子

端午節臨近,本澳不少食肆或供應商都會製作各式各樣的糉子出售。民政總署提醒食品生產經營者,須使用符合標準且安全衛生的食品原材料,並遵守相關衛生指引及檢測限值,依法生產及供應食品。民署會針對端午節時令食品進行排查及抽檢,確保節慶食品安全。

本澳市售的糉子款式多樣且餡料種類眾多,為確保糉子的原材料及生產工序符合食品安全與衛生要求,各食品生產經營者須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及《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等規範。現時,法律明確禁止在食品生產處理過程中添加蘇丹紅、硼砂及硼酸等物質,或供應及出售含上述禁用物質的食品,此外在使用食品添加劑方面,亦要遵守食安標準及使用原則,否則會抵觸《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規,民署會依法查處。

民署食安中心特別提醒業界,慎選作為外包裝且直接接觸食品的糉葉,葉片不應帶有刺鼻或異常的氣味,亦不應有過於鮮艷翠綠的色澤;使用前最好充分浸泡與清洗,去除不必要的殘餘物或雜質,確保品質與衛生。

在保障商譽及食品安全方面,業界應謹慎選擇供應商,保留相關進出貨紀錄單據;備料時,要妥善處理各款原材料,確保品質符合食用安全與衛生;製作時,按工藝需要在合理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食品添加劑;注意糉子烹煮、冷卻、存放的時間及溫度控制,煮熟的糉子切勿長時間擺放在室溫下。食品業界可參考《製作及售賣端午糉的衛生注意事項》做好自主的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完善管控每個生產工序。

民署食安中心已開展針對端午節時令食品的調查工作,一方面到本澳市面食品生產及供應地點進行常規衛生巡查外,亦會抽取糉子樣本進行檢驗,確保節慶食品安全。

查看圖庫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