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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廁偷拍案嫌犯被採取強制措施


就一名本澳男子涉嫌在九澳燒烤場公共洗手間偷拍女遊人的案件,司警緝獲嫌犯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針對相關檢舉事實,檢察院目前依照“侵入私人生活罪”對嫌犯進行立案偵查;依照《刑法典》第186條第1款規定,以包括非法錄音錄像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將觸犯“侵入私人生活罪”,可處兩年徒刑或科處二百四十日罰金。

經首次司法訊問,因應被檢舉事實的嚴重性以及案件的實際情況,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檢察官的建議,命令對該案嫌犯採取身份居所書錄和提供擔保金等強制措施;目前,檢察院已就嫌犯之前曾否作出同類犯罪行為進行相應的證據調查。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發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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