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今年8月22日生效,房屋局將於7月15日(星期日)下午3時在離島辦事處舉行《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公眾講解會,歡迎市民踴躍參加。
第12/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於今年8月22日生效後,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主(俗稱大廈管理公司)必須持有有效准照方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相關業務,並須依法編製及公佈年度收支預算及上年度管理帳目等。
而《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公眾講解會擬向市民介紹該法主要內容、注意事項,以及申領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的程序等。有意出席該場講解會的人士,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59 4875報名。
截至7月4日,房屋局已發出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26宗、臨時准照62宗。此外,房屋局由7月29日至9月29日期間舉辦《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展覽櫃巡迴展,展出地點包括澳門各區、氹仔及路環,藉以加深市民對該法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