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早前涉嫌發生性侵犯事件的學校,教青局已完成對其管理進行的行政調查程序。過程中聽取了該校辦學實體、校長、教學人員和家長共18人的陳述,所有持分者均配合協助調查,並作出聲明筆錄。調查確證學校的組織和運作,校長及教學人員對有關事件的處理,違反《私立教育機構通則》、《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教學人員專業準則》的規定,以及該校的內部規章,構成違法行為,按照《私立教育機構通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教青局決定對該校的辦學實體科處罰款。
教青局的首要關注點是學生的福祉,為確保學生的整體安全及身心健康成長,以及享有愉快學習的環境,要求涉事學校的辦學實體必須儘快完善學校的組織架構,尤其確保校園危機小組的運作,並聘請合適的教學人員及安排適切的培訓,以強化學校負責人、教學人員和其他行政人員具備應對危機事故的敏感度和處理能力;同時要求辦學實體須於2018/2019學年開始前,提交優化行政管理措施的執行方案,以確保其轄下學校具備有效運作及為學生提供安全學習的條件。辦學實體對此承諾優化家校溝通的渠道,強化人員處理危機事故的培訓,並已開展了完善保安系統的工作。
教青局將會繼續對涉事的學生和家長提供最大的支援,並密切跟進有關學校的運作,尤其根據法律規定,檢視和評估該校的教育質量,以及持續協助學校擬定性教育的活動及輔導方案,跟進學校在完善預防、通報、行政管理、人員管理及培訓等方面的安排。
除與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及衛生局建立 “與學生相關嚴重事件通報機制” 外,教青局亦與全澳學校設立了行之有效的通報機制,學校多年來亦切實遵守載於《學校運作指南》的相關規定。未來,教青局將會持續優化有關機制,並進一步強調學校、教學人員及學生輔導員的相關責任和義務,以及明確訊息的通報和傳遞的機制、事件的處理和支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