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由即日起,可透過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查閱已發出的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之情況,包括持有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企業主的商業名稱、技術主管的姓名,以及准照的編號及有效期,並將定期更新,以配合《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即將生效。
截至今年7月30日,共收到189宗申請,包括139宗臨時准照及50宗准照;已完成127宗的審批並發出相關准照,包括92宗臨時准照及35宗准照;另有2宗臨時准照的申請不獲批准。
第12/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將於下(8)月22日生效,屆時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主必須持有有效准照方可從業。
房屋局再次呼籲尚未申領准照之物管公司儘快遞交申請,倘於該法生效之日起,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的企業主未持有有效准照,將被科處澳門幣5萬元至5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