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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向小業主大會及管委會骨幹成員講解新《物管法》

法務局為北區大廈的小業主大會及管委會的骨幹成員講解新物管法。

第14/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將於2018年8月22日生效。為讓社會各界了解有關新法的規定,法務局先後與不同團體舉辦多場講解會,市民反應熱烈。

8月8日,法務局與民眾建澳聯盟合辦《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講解會,對象主要為北區大廈的小業主大會及管委會的骨幹成員。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歐陽廣球、副監事長兼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大廈事務委員副主任廖國宏,以及負責相關工作的前線人員等逾百人員出席。講解會由法務局法律人員羅麗萍主講,內容包括小業主大會的召集、管理機關的組成、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訂立等。

講解會過程中,與會者就北區大廈的管理實況積極提問,當中包括舊區大廈更換水管、排水系統等工程需遵守的法定份額;遇緊急狀況需動用共同儲備基金、在大廈外牆裝設招牌、廣告如何取得小業主同意等問題。是次講座加深該區負責物業管理的相關人員以及居民對新法的認識,有助他們更好地完善樓宇共同部分的管理工作,保障小業主權益。

法務局將繼續舉辦有關講解會,各界人士如有意舉辦或參與可聯絡法務局李小姐(電話:8795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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