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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至74歲長者今起可申領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款項


本年度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個人帳戶預算盈餘特別分配第二階段提款申請已展開,合資格的65歲至74歲長者即日起可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申請,獲批的款項最快於11月23日過戶。

社保基金上月起按年齡層分階段接受合資格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進行提款申請,至目前共收到29,571份申請表,其中已遞交申請並獲批的75歲或以上長者、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將於10月23日透過銀行轉帳收到有關款項。

至於被列入名單的65歲至74歲長者,即日起將會收到由社保基金寄發的提款申請表,上述人士可透過設於全澳各區的自助服務機辦理申請,或填妥申請表交回以下地點,有關款項最快將於11月23日過戶:

(一)社會保障基金塔石臨時辦事處(入口在塔石體育館巴士站旁);

(二)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三)民政總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四)社會工作局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至9月30日止);

(五)原南區(下環)社會工作中心(至9月30日止)。

帳戶擁有人每年只可提取個人帳戶款項一次,市民如想查詢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2018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名單或了解有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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