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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有多重危害且成份未明 衛生局呼籲切勿嘗試


就早前珠海九洲港的海關人員查獲含有大麻成分的電子煙油事件,衛生局表示極度關注,並重申電子煙對人體構成安全和健康風險,呼籲大眾切勿嘗試。

根據今年1月1日實施經修訂的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任何“以煙嘴方式吸入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氣霧產品,或任何這種產品的組成部分,包括煙彈、儲存匣及不具有煙彈或儲存匣的裝置”皆被界定為“電子煙”,並已納入規管範圍。目前,本澳已禁止售賣電子煙,亦限制電子煙廣告及促銷行為,而在特定禁止吸煙地點吸食電子煙亦屬違法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加熱非燃燒類煙草製品(如IQOS)具法律對電子煙定義的相同結構特徵,亦符合本澳電子煙的定義,故同樣受到有關法例監管。

電子煙流行堪憂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電子煙的使用正迅速發展,情況令人擔憂。全球電子煙的市場規模逐年擴大,而電子煙在青少年間亦日趨流行。根據《澳門青少年煙草使用調查2015》,關於澳門13至15歲青少年過去30天內曾使用的煙草產品的使用率,捲煙為2.7%、電子煙為2.6%,反映在本澳青少年中,電子煙的使用情況同樣值得關注。

電子煙供應商為增加消費客源,尤其針對青少年及不吸煙人士,部分電子煙會被設計成玩具或糖果造型,並標明富含各種味道,以驅使誘導消費者。往往更以炫麗及誇大的推銷字眼誤導消費者;甚至以“更少危害”掩蓋其潛在安全及健康風險。

電子煙含有害物

事實上,電子煙並非僅僅吸入水蒸氣或氣霧;電子煙溶液或製劑中成份構成複雜,其中尼古丁、丙二醇、甲醛或乙醛、二甘醇、可丁寧、毒藜鹼、亞硝胺等物質會對健康構成風險。電子煙所產生的氣霧(一手或二手氣溶膠)部分含有有毒物質(如乙二醛、甲醛等)及重金屬(鉛、鉻和鎳等)、一,二——丙二醇、某些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尼古丁等物質;這些物質亦可能對使用者及其他人造成健康危害。

電子煙無助戒煙

部分電子煙生產商聲稱使用其產品比使用捲煙的危害更少更安全,或以幫助吸煙人士戒煙為名,吸引不吸煙人士或有意戒煙者轉用電子煙;世界衛生組織指出現時還沒有充分證據證明電子煙能有效幫助吸煙人士戒煙;世衛更指出從未吸煙的未成年人使用電子煙,會使其開始吸煙的可能性增加至少一倍。電子煙能成為青少年使用煙草產品的門檻,增加未來吸食傳統煙草的機會。

利用電子煙作為毒品載體

電子煙的成份(包括電子煙油及煙彈)未有統一的國際標準,不同製造商的設計與成份差異甚大,製造品質良莠不齊,對其物質成份及濃度亦未明。近年更發現有不法人士利用電子煙的運作方式,將其成為吸食毒品的載體。美國醫學會雜誌兒科期刊(JAMA Pediatrics)日前發表的報告中指出,於2016年調查美國逾兩萬名12歲以上學生,約有1/3中學生和1/4高中生表示,曾使用電子煙器具吸過大麻或含四氫大麻酚(THC)製品。THC是大麻成份裡主要的精神活性物質,容易成癮,青少年吸食大麻後對腦部造成嚴重傷害,影響學習和記憶。

衛生局再次強調,電子煙與傳統煙草同樣存在有損人體健康的有害物質;而且電子煙並不屬於被認可及安全的戒煙方法;青少年使用電子煙,未來轉為吸食捲煙的機會大增;而且大部分電子煙內藏電池,具潛在爆炸風險,可造成嚴重傷害,居民切勿嘗試。

衛生局呼籲社會各界遠離煙草,為了自身和身邊人的健康,請儘早戒煙(戒煙熱線:284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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