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45日的《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期由本月26日開始,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希望能夠廣泛聽取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的意見,當中包括律師、司法官、法律界專業人事的專業意見,完善立法方案文本,使將來制定的相關法律制度得到社會認受和支持。
黃少澤今(28)日出席公開場合接受訪問時表示,制定《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法律目的只在於適當優化及完善電話監聽制度。他強調不論現行還是未來的法律制度中,電話監聽的事前、事中及事後的監察全部都是法官執行,這是以最嚴謹及嚴格的程序進行的監察方式。他同時指出案件卷宗是屬於檢察院及法院,因此只有司法官才可以公佈有關資料,保安司沒有這方面的權力。他亦提及公佈有關數據涉及司法保密及正在進行偵查的案件內容問題。
另一方面,黃少澤指粵港澳三地正就港珠澳大橋的試運進行測試,結果待三地組成的委員會商量再作公佈。澳門方面重點測試“合作查驗 一次放行”通關模式,目前測試過程順利。至於港珠澳大橋何時通車,他表示暫未有消息。
此外,黃少澤又主動提及對有立法議員在報章中稱,2009年有一位市民到警局進行縱火,當市民到警局時,警員已準備好滅火筒,因此認為警方非法電話監聽該位市民的通訊,才會預先知道。他對此表示震驚和遺憾,並批評有關議員以不實言論攻擊警方履行職責。他指出,當年該名市民在案發前已通知傳媒,並在前往警局途中叫囂,且有傳媒及市民用電話通知警方,因此警方才會預先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