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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共實體簽訂合同

申請合同證明本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没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由公證處提供式樣的合同證明本申請表格,或由請申人自行編制的申請書交往下述辦理地點,申請表格可於財政局免費索取或網頁下載。http://www.dsf.gov.mo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財政局 – 文書收受處

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發出證明本須支付有關印花稅及公證手續費。該金額的計算方式是按照合同的頁數而定,並在公證處進行支付。


審批所需時間

一般申請:3個工作天 (服務承諾)

特別申請:15個工作天 (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1. 一般申請:

為合同證明本的單純申請,且合同正本存檔於公證處;申請表上必須列出有關公證書的簿冊、頁碼、簽約當事人等相關內容。

2. 特別申請:

2.1. 合同正本或同類文件非存檔於公證處;或

2.2. 申請表上無列明簿冊、頁碼、簽約當事人等相關內容;

2.3.除申請合同證明本外,尚申請相關卷宗內的存檔文件。

服務承諾:承諾時間從申請人交齊所有必需文件後翌日起計算。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尚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財政局(DSF)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04 14:58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