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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及彈藥貿易商業場所准照

續期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1. 根據第77/99/M號法令第三十條(准照之有效期及續期)之規定,應於准照有效期屆滿前之三十日內申請續期;
  2. 不接受逾期辦理續期。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必須出示文件
    1. 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1.  申請信函;
    2. 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有效的刑事紀錄證明書。

 

費用

澳門元3,000元,印花稅:行政費用的10%(即澳門元300元)

繳費方式

  1. 現金;
  2. Macau Pass(澳門通);
  3. MPAY(澳門錢包);
  4. 政付通【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出的信用卡或借記卡(VISA、MasterCard及銀聯UnionPay)、銀聯可接納除大西洋銀行外本特區其他所有銀行發出的銀聯制式借/貸記卡、銀聯閃付咭、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支付寶及微信支付(內地居民適用)】;
  5. 支票(抬頭:治安警察局)。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約40個工作日
附註: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之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1. 須於牌照上規定之期限內辦理;
  2. 審批完成時間,一般為40個工作天,視乎申請文件是否能滿足申請要求。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16 17:24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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