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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禁煙新規定生效後第六個工作日 巡查執法過程情況順利


根據經修訂第 5/2011 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由1月1日起,機場及娛樂場室內範圍,除已符合按新標準設立且獲許可的吸煙室外,其他室內範圍須全面禁煙。由1月5日下午4時起至1月6日下午4時,衛生局控煙巡查執法人員聯同博彩監察協調局人員共巡查娛樂場14間次,4人次因在娛樂場違法吸煙而被檢控;全為旅客,違例者均願意配合控煙督察執法,巡查執法過程順利。期間,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的舉報及查詢熱線,共接獲8通涉及娛樂場控煙工作的投訴電話,1個查詢及提供意見的電話。

衛生局強調,未獲許可的“吸煙室”屬禁止吸煙地點,受第 5/2011 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所規管;禁煙場所管理人有責任維持有關場所的禁煙規定,當發現有人在禁煙場所內吸煙,管理人或員工應即時要求違法吸煙者把煙弄熄;執法人員如目睹違法事實,尤其不符合新標準、又或未獲許可的“吸煙室”,除將勒令其關閉外,相關場所亦將被檢控,最高可科處澳門幣 20 萬元。衛生局會一如既往,嚴格執法,以保障非吸煙人士權益。

衛生局並呼籲吸煙人士及早戒煙,愛惜自己及家人,戒煙除可重獲健康,亦可減少誤觸法網而招致的損失;戒煙熱線:284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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