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推進內地與澳門的互利合作,促進兩地的經貿交流向更高水平發展,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於去年12月12日在本澳簽署《CEPA貨物貿易協議》,協議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連同之前已簽署的《CEPA服務貿易協議》、《CEPA投資協議》和《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標誌著國家“十三五"規劃提出的CEPA升級目標已提前完成,內地與澳門的經貿工作邁上新台階。
為推動本澳業界用好用足CEPA,經濟局於1月11日到訪澳門廠商聯合會,向業界介紹了《CEPA貨物貿易協議》內容要點,並透過取得原產地標準的例子及答問環節與該會積極交流討論,分享透過CEPA取得原產澳門貨物以零關稅進入內地市場的發展機遇。
協議就所有內地稅則號產品制定原產地標準及提供更靈活的原產地認定方法,為澳門產品享受零關稅優惠提供更佳條件,推動澳門製造業持續發展。協議亦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專章,在大灣區內先行先試具突破性的貨物通關便利化措施,協助澳門業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進一步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講解會由澳門廠商聯合會崔煜林會長、王世民副理事長主持,近百名業界代表出席,與會者踴躍發言及積極交流意見。經濟局冀通過舉辦本次講解會,有助本澳業界更深入了解《CEPA貨物貿易協議》的內容和措施,推動更多企業利用CEPA零關稅優惠政策把貨物出口到內地,為兩地貨物貿易發展提至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