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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獲三宗涉受保䕶物種及活體動物個案

海關於關閘口岸入境車道截獲26盆受保護物種「蝴蝶蘭」

農曆新年將至,澳門海關加強對旅客和貨物的檢查,堵截違規物品進入本澳。本月16日至18日,海關先後查獲三宗未申報進口動植物個案,其中兩宗涉及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保護的物種,分別為蝴蝶蘭丶鱷魚皮及鴕鳥皮製品。海關已依法對涉案人士作出起訴,並將有關物品移交市政署處理。

本月16日早上,一輛粵澳兩地牌私家車自關閘口岸進入澳門時,經海關風險評估系統分析後須接受檢查,關員在檢查期間發現車內藏有26盆未經申報及檢疫的有根植物,共重約16公斤。市政署人員到場鑒定後,證實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內所載的物種「蝴蝶蘭」,而涉事司機未能出示進口有關物品須具備的准照及許可證明書。

17日下午,一名本地居民經關閘口岸入境時,關員見其自行車載有貨物,感到可疑,經檢查後,發現其車載物品中藏有未具准照、未經檢疫的活蛇和活田雞,分別重4.5公斤及5公斤。

18日下午,駐守郵電局關員對一可疑郵件包裹作檢查時,發現內藏的5個銀包、2個卡片套及1個電話套均為動物皮製成品,懷疑由受保護動物的皮革製成。經市政署人員鑑定,證實全為鱷魚皮及鴕鳥皮製品。有關動物皮同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內所載的物種,而有關包裹的收貨人未能出示准照及許可證明書。

涉及首宗案件的私家車司機持香港居民身份證,男性,年約60歲,供稱有關物品以約1,000元人民幣從內地購買,運入澳門後供個人自用;第二宗案件的涉事者為本地居民,男性,年約57歲;第三宗案件的收貨人為本地居民,女性,年約38歲,供稱代公司提取有關郵包。上述各案的涉案物品均已移交市政署處理,海關亦已依法對所有涉案人士作出起訴,當中,首案及第三宗個案的事主涉嫌觸犯第2/2017號法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的相關規定,一經定罪,將按物種所屬附錄處以罰金/罰款,有關物品可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同時,三宗個案的涉案人士均涉嫌違反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之規定,一經判罰,可被科處澳門幣5千元至10萬元罰款,而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海關呼籲市民留意本澳對物品進出口的相關規定,尤其在進出口活體動物前,必須預先向權限部門申領准照並接受檢疫,以免違法受罰;若對蘭花等瀕危物種的進出口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經濟局熱線85972238或85972636查詢。市民若發現任何違法進出口活體動物、未經檢疫肉類、禽鳥等食材,或懷疑走私香煙、涉及瀕危動植物種等,請致電海關熱線28965001、傳真28965003或電郵info@customs.gov.mo向海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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