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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跟進投資者在澳門的投資計劃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投資者須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親身前往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遞交“在澳之初步投資計劃”表格或按“投資意向之初步計劃 / 意向的內容摘要”編寫的計劃。

下列的“投資意向之初步計劃 / 意向的內容摘要”是供作參考的一個模式,當根據計劃項目的性質和實際情況而調整,更可補充其他資料 (如可行性研究,市埸分析,質量標準,風險評估等)。

擬在澳門開展之投資計劃的資料,包括:

  • 投資項目總體介紹;
  • 投資金額及資金來源(如以自資、合資、貸款、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及其比例);
  • 主要市場 / 客戶(並說明其銷售渠道及與市場的聯系);
  • 主要產品 / 提供服務的介紹;
  • 預計首 2年的營業額 / 產量;
  • 生產程序 / 業務流程;
  • 技術介紹及其來源(如生產或提供服務需要應用的技術、研究成果、專利、特許經營等);
  • 所需工人(在首 2年內所需人數及種類,是否需要輸入非本地工人及人數);
  • 運作場所(例如工業大廈 / 商業寫字樓 / 商舖 / 土地及所需面積)。

現有公司資料簡介,包括:現在公司所從事的行業、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簡介、公司財務狀況及年度報告等。

詳述需要協助的內容:如尋求合作夥伴、成立公司、營業牌照或准照、人員招聘及培訓、輸入外地人員、申請用地、申請稅務及財務鼓勵,或其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者服務廳
地址: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至二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至 5時 30分

郵寄辦理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者服務廳
地址: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至二樓

傳真辦理
傳真:(853)2872 7506

電郵辦理
電郵:onestopservice@ipim.gov.mo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在收到投資者提交“在澳之初步投資計劃”後,可於 2個工作日內安排專人跟進。(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資料提供:招商投資促進局(IPIM)

最後更新時間:2022-10-13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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