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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子涉嫌盜竊傷人及襲警被羈押


日前,一名非法入境的內地男子涉嫌盜竊並持刀刺傷其中一名追捕人士後逃去,及後被警員截查時,更試圖以利刃襲擊執法警務人員,警員多次警告無效,遂鳴槍將其拘捕,送交檢察院依法展開刑事偵查。

案情顯示,涉案男子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4條第1款及第205條規定的“取物後使用暴力罪”、第262條第3款規定的“持有禁用武器罪”及第311條規定的“抗拒及脅迫罪”,根據法例規定,上述罪行最高分別可處一至八年的徒刑。

經對嫌犯首次訊問,因應案件的嚴重性及實際情況,尤其考慮嫌犯使用武器暴力威脅執勤警員,以及抗拒警員執法的惡劣情節,為防止嫌犯逃走及繼續擾亂社會秩序,經檢察官提請,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由於嫌犯槍傷尚未痊癒,監獄方面目前將其轉至仁伯爵綜合醫院的羈留病房,繼續接受治療。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送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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