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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於3月開始實施新航空保安要求

於2019年3月1日起,禁止航空運輸乘客以任何方式攜帶打火機 (包括火柴)。

民航局將於2019年3月1日起透過兩份航空通告實施一些新的航空保安要求,當中包括禁止航空運輸乘客以任何方式攜帶打火機和在隨身或手提行李攜帶收合後超過三十公分的自拍棍、相機/錄像機三腳架和單腳架。

為了在現有的航空保安管制措施上進一步提升安全水平,於2019年3月1日起,澳門國際機場和直升機場實施以下要求:一) 禁止乘客以任何方式攜帶打火機 (包括火柴);二) 禁止乘客在隨身行李和手提行李攜帶收合後超過三十公分的自拍棍、相機/錄像機三腳架和單腳架。收合後長度超過三十公分的以上物品必須以托運行李方式運輸。

民航局已更新了位於各航空口岸有關違禁物品和危險品的宣傳告示牌和電子顯示屏的內容。此外,民航局製作了宣傳視頻,並已於今天起在澳門國際機場客運大樓和其他口岸的電子顯示屏、以及公共巴士的電視平台啟播,期望透過多式渠道做好宣傳和教育工作。

民航局透過簡化手續和安全委員會的定期會面,不時檢討現行的航空保安法規、標準和要求,適時作出修訂,隨盡量與國際接軌外,亦會因應澳門的情況,實施必要的新要求,確保航空口岸的安保營運能保證乘客出行安全。於3月1 日起實施的新保安要求,是經參考鄰近地區的相同做法,再經簡化手續和安全委員會通過而落實執行。

澳門國際機場為了照顧吸煙人士的需求,已在客運大樓禁區內的吸煙室安裝了點火設備,乘搭航班的人士如欲在客運大樓吸食香煙,可在通過安檢手續後前往禁區內使用相關設備。

民航局透過兩份航空通告實施上述要求,市民如欲了解新保安要求的詳情或查閱航空通告全文,可到民航局官方網站,章節“旅客指引” 內“液體、噴霧劑、凝膠體、違禁物品、以及危險品” 查閱,連結如下:https://www.aacm.gov.mo/guide.php?con=1&pageid=119#guide-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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