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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石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建造工程的設計和規劃服務”的設計進度


就塔石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建造工程的設計工作,教青局於2018年初以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化的原則用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設計招標,評審委員會成員來自各相關方面並具代表性。在評審委員會得出評審結果後,已即時於2018年8月向外界公布中標的設計公司以及其設計方案,當時仍未與中標公司簽署合同,直至2018年12月底與中標公司簽署設計合同後,整個判給程序才告完成,設計工作分為三個階段,設計期由合同簽署日計起233日。該日期由設計中標公司提出,純為設計所需時間,不包括每個階段之間權限部門審批的必須時間。

設計期包括以下三個不具連續性的設計階段:

第一階段:建築計劃設計階段:主要深化標書的建築設計,按使用部門的意見完善建築圖則,包括各功能的空間間隔及分區、人流及車流動線安排、設施的各個出入口位置等。當有關的建築設計完成後,須按照現行法例交由權限部門審批,在收到相關意見後才開展第二階段的工作;

第二階段:工程計劃設計階段:按審批意見修改建築計劃,並且編製相應的地基及結構、機電、供排水、消防等各項工程計劃。當各項工程計劃完成後須再次交由權限部門審批,在收到相關意見後才開展第三階段的工作;

第三階段:工程招標計劃階段:編製工程標書技術文件,包括工程數量清單、工程招標圖則、施工技術要求、材料清單等文件。

因每個階段之間必需的審批時間並非設計公司可以掌握,故不包括在設計期內。教青局已聯同體育局、文化局及交通事務局等使用部門組成設計工作小組,以便在各設計階段給予技術意見,盡量縮短將來有權限部門審批圖則的時間,爭取於1年時間內完成設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