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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簡介慢性病防制委員會討論酒精飲品控制立法工作

衛生局簡介慢性病防制委員會討論酒精飲品控制立法工作

衛生局今日(3月8日)舉行有關簡介慢性病防制委員會討論酒精飲品控制立法工作的記者招待會,由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林松、慢性病防制委員會秘書長陳丹梅、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公共衛生顧問醫生柯慶建出席並介紹有害使用酒精飲品構成的風險、世界各地及鄰近地區控酒政策包括酒牌及非酒牌制度、價格政策、非立法措施、本澳現況、立法理由和目的等;衛生局計劃爭取今年下半年能開展就酒精飲品控制立法諮詢工作,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包括討論訂立購買酒類飲品的最低年齡、禁止向未成年人宣傳及推廣酒精飲品、規範酒類產品廣告和推廣等立法目的,以及違法的處罰措施等。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林松在會上介紹,有害酒精使用已成為全球關注的公共衛生問題之一,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減少有害使用酒精全球戰略(2010)》,有害使用酒精是加重全球疾病負擔的一個重要因素,並被列為世界上導致健康不良的第三大風險因素。他指出,有害使用酒精是導致神經精神障礙和其他非傳染性疾病、心血管病、肝硬化以及各種癌症的一種主要但可避免的風險因素;而有害飲酒造成的疾病負擔很大一部分源自意外和有意的傷害,例如道路交通事故、暴力造成的傷害、自殺等;而且未成年人飲酒對身體健康的影響遠大於成年人,而酒精消費引起的致命傷害多發生在較年輕的人群中,故限制未成年人飲酒,對控制整個社會的有害飲酒有重要意義。

根據2013年的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從本澳中一至中六(約12歲18歲)在校學生的7,186份有效問卷中發現,本澳近8成中學生表示曾試過飲酒、約三分一學生表示13歲前曾試過飲酒、約有8%學生曾飲酒過量、1.6%學生曾試過醉酒、2.6%學生表示曾試過因為飲酒而與家人或朋友發生衝突、沒有上學、參與打架。鑑於飲酒尤其是未成年人飲酒的危害性,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有法律規定限制向未成年人售賣或供應酒精,以及其他減少有害飲酒的法律規範;而本澳除現行在酒駕方面的嚴格規定,現時尚未為有害酒精使用預防和控制其他法律規定,社會上亦有呼聲在限制未成年人飲酒方面進行立法;有見及此,為保障本澳未成年人的健康及進一步減少飲酒的危害,有必要訂立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和供應酒精飲料及其他減少有害飲酒的相關法律制度。未來,澳門特區政府針對減輕酒精對青少年的危害,將開展一系列控酒工作,包括加強宣傳教育、展開相關諮詢和立法工作、及加強酒精使用監測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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