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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進行公開諮詢

“《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公開諮詢 ” 新聞發佈會

特區政府10月24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於10月25日至11月23日展開為期30日的公開諮詢。

按照《澳門基本法》第95條和第96條的規定:澳門特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市政機構受政府委托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市政機構的職權和組成由法律規定。

第四屆特區政府成立後,組成了“設立市政機構的研究小組”,通過文獻回顧、法律分析及座談交流等不同方式,積極開展相關的研究工作。為落實《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以及配合澳門未來發展的需要,貫徹特區政府《五年發展規劃》提出的“精兵簡政”及實現善治目標,特區政府認為現階段籌設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具有必要性及積極意義。

經綜合分析本澳社會的不同意見,並徵詢中央政府的意見後,在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就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設立、職能、成員產生方式等提出建議。現就有關建議進行諮詢,旨在聆聽社會各界意見、凝聚共識,進而開展立法程序和籌設工作,爭取於2019年初依法設立符合《澳門基本法》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並從中產生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内的市政機構成員代表。

新聞發佈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主持,出席的人員包括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劉德學、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趙向陽、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馬錦強,以及行政公職局組織績效及運作廳廳長王穎中。

諮詢文件於25日上載至專題網頁(www.omspp.gov.mo),市民亦可前往政府資訊中心(水坑尾街)、民政總署綜合服務大樓(南灣中華廣場)及民政總署屬下各服務站等索取,歡迎市民及社會各界通過以下多種途徑表達意見:

網上:www.omspp.gov.mo

傳真:8987 0898、8987 0899

電話:8866 8866 (查詢熱線)

郵寄或遞交:澳門水坑尾街162 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公職局(信封請註明“關於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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