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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統考(技術輔導員)綜合能力試6月11日舉行


統一管理開考綜合能力考試(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將於本周日(6月11日)舉行。有關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及考室安排等資料,已於5月24日公佈並同步上載行政公職局專題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因准考人數眾多,是次綜合能力考試分設於17個考試地點進行,准考人應及早查閱網頁的考試安排,確認所屬應考地點。

考試將於當天上午10時舉行,作答時間為2小時。考試地點大門於上午9時30分開啟,並於上午10時準時關閉,准考人逾時不得進入並自動被除名。建議准考人提早到達考試地點,以便查閱考室位置及座位編號。專題網頁亦已上載考試地點的大門/入口照片。

是次考試的《准考人應考須知》及《答題紙填畫說明》已上載專題網頁的“投考人專區”,其內詳細說明了考試的規則、應考須知及回答試題的規範等。以下是其中特別需要注意的事項:

1. 准考人必須攜帶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區護照正本,未能出示上述身份證明文件者不能參加考試並被除名。

2. 准考人需在答題紙及試卷封面填寫姓名、身份證編號及座位編號。而准考人的考試使用語言、考試時間、考室位置及考室編號等資料,已於《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的通告內列出,該通告已上載至專題網頁。

3. 考場不會供應文具,准考人需自備藍色或黑色原子筆、2B鉛筆、膠擦和削筆器。

4. 考試以閉卷形式進行,准考人不得參閱任何參考書籍或資料;亦不得使用任何電子設備,包括計算機;否則會被除名。特別呼籲准考人不要攜帶手提電話或其他電子設備進入考室,如攜帶有關設備亦應先關掉,或把設備的電池取出,以確保不會發出聲響。考試進行中,如有關設備發出聲響,會被要求出示該設備並予以記錄,交典試委員會議決;如屬作弊情況會被除名。

5. 准考人務必按《答題紙填畫說明》所述,在答題紙上填畫答案,否則視為無效並不予計分。

值得一提的是,高級技術員職程的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已於5月17日公佈,即使報考是次技術輔導員職程開考的准考人在高級技術員職程綜合能力考試取得合格,由於在2017年3月22日前報考時尚未具備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11條第4款所規定的可獲豁免考試的資格而獲豁免考試,投考人如想繼續參加是次技術輔導員職程統一管理開考,仍須出席6月11日舉行的綜合能力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