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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將發第1號指引 規定選委會委員選舉的劃票方式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舉行會議

【新聞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會見傳媒介紹會議內容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今(23)日在會議上議決了將會發出的管委會第1號指引,管委會主席宋敏莉向傳媒介紹,該指引規定投票人在選委會委員選舉中必須使用管委會提供的專用筆,橫向填劃所選投候選人姓名旁邊對應的方格,以表示選投意向。

宋敏莉指出,為配合6.16選舉的電子點票程序,選票設計和填劃選票方式都要有一定要求;投票人在選票上作出任何撕剪、繪畫、塗改或寫上任何字句,又或填劃的候選人數目超過所屬界別或界別分組的應選數目,依法均視作廢票。此外,投票人亦不應使用其他標示填劃選票,例如“剔號”、“打叉”或“圓圈”等。

她表示,管委會第1號指引會張貼於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層及上載至行政長官選舉網頁(www.ece.gov.mo)。

此外,今天是法人選民遞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的最後一天,至傍晚6時的期限,共有633個法人選民遞交了登記表,佔所有法人選民的81.78%。同時,行政公職局明(24)日起將以手機短訊或致電方式,通知法人選民的提名表簽署人前往選舉事務接待櫃檯領取提名表。

對於傳媒問及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可能出現替補情況,宋敏莉表示,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為選委會當然委員,相關人士須於法定期限內將作為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的相關資料送交予管委會。

傳媒亦問及若最終選委會不足400名委員,會否對行政長官選舉造成影響,宋敏莉回應指,《行政長官選舉法》並沒有禁止有關情況。此外,立法會議員如參加行政長官選舉,按法律規定,自被確定性接納為候選人之日至行政長官選舉結果公佈之日中止議員職務;如當選並獲任命則自就任行政長官之日起視為喪失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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