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或其代辦人需親往體育局,並遞交下列文件:
- 申請信函;(由申請人(實體)自行撰寫)
- 已填妥的社團資料存檔表;(可於體育局網頁下載)
- 身份證明局發出的架構人員證明書;
- 最新選舉之會員大會會議記錄影印本1份;
- 刊登於政府公報的組織章程影印本1份。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體育局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 818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申請所需的文件齊備後,審批結果於60個工作日內回覆。
備註/申請須知
社團資料存檔表內的組織架構必須符合領導架構成員選舉的會議記錄及刊登於政府公報的組織章程。
相關規範或要求
遞交上述辦理手續的所需文件。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電話/電郵/書面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單掛號信函/親臨體育局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由有關體育社團理事長或具權限人士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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