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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考試合格者下周五前不申請取證須重考


截至5月23日,尚有2,706名已通過的士專業工作證考試者未到交通事務局申請取得有關證照,局方再次提醒有關人士,必須於5月31日(下周五)或之前帶同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澳門駕駛執照正本,以及彩色白底一吋半近照兩張到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或中華廣場服務專區辦理申請手續,費用澳門幣880元;否則須重新考取相關資格。

俗稱“新的士法”的第3/2019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將於6月3日(周一)生效,屆時的士駕駛員證(即現行的士專業工作證)的發出須按照新法相關規定進行,即同時符合該法第十七條第一款(一)至(四)項所指要件並完成專門培訓課程者,方可參加由交通事務局舉行之的士駕駛員專門考試以考取的士駕駛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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