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關聯同衛生局於本月11日在市內展開聯合巡查行動,查獲5間店舖出售沒有進口准照的藥物,而在其中3間更查獲未完稅香煙,海關將依法作出起訴。
行動期間,海關及衛生局人員在上述店舖內,查獲未具進口准照的藥品,包括34種西藥及43種中成藥,合共986盒/支,主要為口服感冒止痛藥、咳藥水、止痛膏貼及中藥油等,涉案產品經衛生局藥物事務廳人員現場初步核實為藥物或中成藥,須具有衛生局發出的准照方可進口,並受權限實體監管。另外,海關及衛生局人員在其中三間店內,亦合共查獲670包(13,400支)没有警告標語的懷疑未完税香煙,全部為知名品牌,涉及税款為澳門幣20,100元。
涉事店舖販賣未完税香煙、涉嫌在不具備准照下進口藥物,以及在不具備衛生局發出的准照下銷售藥物,涉嫌違反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以及規範藥物業活動的九月十九日第58/90/M號法令及十一月十四日第53/94/M號法令的相關規定,海關和衛生局將對涉案的店舖依法提出起訴。此外,衛生局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亦會根據《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對涉案人士作出處罰。
海關與衛生局已建立合作機制,在本澳共同打擊涉及私煙、非法進口藥物、無牌售賣藥物的違法活動。任何人士如發現有關不法活動,可透過海關熱線28965001、傳真28965003或電郵info@customs.gov.mo向海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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