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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聆聽意見 嚴密民防立法


特區政府就制定《民防綱要法》,一直開誠佈公與公眾互動。在整個公開諮詢的過程中,保安當局透過舉行了7場公開及業界諮詢會、派員出席電視電台時事節目,以及借助多媒體平台等,廣泛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期盼社會就完善本澳民防制度積極共同討論。從相關諮詢總結報告可以看出,保安當局在諮詢期內共收集到2,498條意見,當中涉及當局“強化資訊有效傳播”建議的議題有390條,其中290條表示贊成(佔該議題意見的74.36%,下同),17條表示反對(4.36%);其他83條意見(21.28%)總體上贊成有關立法舉措,但欲進一步瞭解具體條文內容、實務操作,或就該建議提出疑問等。換言之,實際上涉及該議題的95.64%的意見,都贊同立法強化民防資訊有效傳播,包括訂立“突發公共事件下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即公開諮詢文本所指的“虛假社會預警罪”),制裁大災大難期間的惡意造謠傳謠行為。

諮詢過後,保安當局仍就完善法案文本,不斷聽取市民、社團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即使在《民防綱要法》法案今年6月初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後,保安當局仍就部分條文內容反覆進行更深入的研究,並在本年7月12日提出了法案第二十五條“突發公共事件下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的新文本,冀透過更嚴謹、更明晰的犯罪構成要件表述,讓公眾對罪名有更好的理解。

自法案第二十五條行文經過重新表述並向外公佈以來,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澳門歸僑總會、民眾建澳聯盟以及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等主要社團,以及來自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的專家學者,分別就法案第二十五條新文本表示支持,並提出了有用的意見和建議,同時也有法律工作者、個人和一些團體就新的條文表述提出了不同的意見;期間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亦公開發表了7篇文稿,分別解說更新表述後的“突發公共事件下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的特點,重申立法原意,並及時回應社會的疑問和顧慮等。

接下來,《民防綱要法》法案將於立法會相關常設委員會進行細則性討論。在往後的立法進程中,保安當局將一如既往,以開放、坦誠的態度,持續聽取社會各界和立法議員的反饋,冀能完善法案文本,以及訂出合法、清晰和嚴謹的罪名針對突發公共事件下造謠傳謠行為,確保突發公共事件持續期間的民防工作,能夠有效維護個人生命財產以及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亦無損現行法律對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