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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辦理生存證明之殘津或居外地敬老金受益人盡快辦理相關手續


社會工作局提醒本年度尚未辦理生存證明手續的殘疾津貼受益人,以及居住在澳門地區以外的敬老金受益人,需盡快辦理本年度生存證明。同時,被抽查敬老金受益人,同樣需盡快辦理核查手續,以免影響有關津貼的發放。倘已辦理者,則無需重覆辦理。

本年度尚未辦理生存證明的殘疾津貼受益人,以及本年度尚未辦理生存證明、居住在澳門地區以外的敬老金受益人,需盡快透過設於全澳40多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生存證明,亦可親臨社會工作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填寫生存證明文件,或將生存證明正本郵寄至澳門郵箱1188號。

而為有效管理公帑及跟進受益人的狀況,社會工作局現正進行“敬老金受益人核查工作",以確認及更新被抽查人士的個人資料。尚未辦理核查手續的被抽查人士,需盡快將填妥之敬老金申請表、身份證影印本及地址證明等交回社會工作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或郵寄至澳門郵箱1188號。

倘於8月31日或之前完成生存證明及核查手續,可於10月如期獲發殘疾津貼及敬老金;倘於8月31日後辦理相關手續,相關款項將於稍後發放。如有查詢,可致電敬老金查詢專線28366166,或社工局查詢專線2836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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