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衛生局跟進一宗涉嫌未有准照從事醫療活動的投訴


為跟進一宗投訴個案,衛生局在治安警察局的支援下,今日(9月28日)上午派員前往位於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20樓F-L的生命泉醫療中心,調查其涉嫌僱用未有專業准照的人員從事醫療活動,及為客人提供不當的藥物注射。衛生局強調,無牌提供醫護專業服務屬違法行為,相關人士可能會負上刑事責任。

衛生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該醫療中心除已獲批場所範圍外,同層其餘部份申請待批的場所亦在使用中。現場有大量來自內地的求診者及醫療中心中介人員,並發現3名非本澳註冊專業人員,涉嫌為求診者提供現場醫學及健康諮詢服務;另發現4項涉嫌非法進口藥物。對此,衛生局人員已即時扣押相關藥物,並繕立實況筆錄開立卷宗,以便跟進涉案人員及追究其責任。

衛生局強調,根據現行第20/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的有關規定,未獲衛生局發出准許牌照的場所不得從事衛生護理活動;同時,未獲發出准照的醫護人員亦不得於本澳從事任何醫療服務。如有違反,除將受到相應處罰外,亦有機會觸犯刑法的相應規定而負上刑責。為此,衛生局再次呼籲業界,作為承擔著重要社會責任的行業必須遵守法紀。

此外,為保障自身權益,任何人士均應到已註冊的醫療護理場所及找合資格的醫護人員應診,如有任何疑問、查詢或投訴,亦可聯絡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電話:28713734,電郵:utlap@ssm.gov.mo)。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