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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通訊設備的加封或拆封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需遞交:

  1.   “加封 / 拆封”表格(格式 RAD-19) ;(表格可於辦理地點免費索取,如申請人為公司,須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2. “更改”表格(格式 RAD-568);(表格可於辦理地點免費索取,如申請人為公司,須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如加封的設備須以另一新設備替換,則須填寫“更改”表格,否則申請人可自行撰寫信函取消被加封設備的站准照,以代替“更改”表格)
  3. 擬加封或拆封的無線電通訊設備。(要求郵電局派人前往現場為設備加封或拆封除外,但需於“加封 / 拆封”表格中註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郵電局-電信資源管理處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1. 更改申請書的分析  :澳門幣 150元;
  2. 政府許可的發出   :澳門幣 60元;(因加封或拆封設備而引致設備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則需要重新發出政府許可及繳付相關費用。)
  3.  加封或拆封(每部設備):
    1. 要求郵電局派人前往現場為設備加封或拆封:澳門幣 100元;
    2. 申請人帶同設備送交郵電局進行加封或拆封:澳門幣 50元。

審批所需時間

交齊所需文件及需加封或拆封的無線電通訊設備後起計 10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1. 繳費地點:郵電局 - 郵政儲金局。
  2.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3.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4. 若要求郵電局派人前往現場為設備加封或拆封,則以申請人通知該局設備已在現場,並可派人前往進行加封或拆封的日期後起計。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參閱相關法例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經電話、電郵或信函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或公司蓋章


資料提供:郵電局(CTT)

最後更新時間:2018-06-1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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