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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獲旅客身纏電子產品偷運入境個案

海關查獲的四宗違規電子產品

澳門海關近日分別於氹仔客運碼頭及外港碼頭查獲四宗旅客違規帶入電子產品個案,檢獲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及手提電腦共323部,海關依法作出起訴。

在本月19日及21日,海關人員於上述兩碼頭分別截查了四名形跡可疑的入境旅客,他們均被發現攜有舊的電子產品入境且未能出示有效的入口申報文件。當中在氹仔客運碼查獲25部智能電話、6台平板電腦及3台手提電腦,而外港碼頭則查獲289部智能電話,其中104部及133部分別綁纏在兩名入境旅客的身上。

上述四宗違規個案共有二男二女涉案,分別為一名內地女子、一名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男子,其餘二人則持香港簽證身份書。經調查後,有人分別報稱受公司委托帶貨、個人自用及作販賣用途。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規定,對涉案人作出起訴,一經判罰,可科處澳門幣1,000元至50,000元罰款,而查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海關提醒,物品進出本澳受《對外貿易法》規管,市民及旅客應預先了解相關的進出口規定,以免觸犯法律。相關資訊可瀏覽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或致電海關熱線89894317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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