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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快訊(外僱周四起須遞交醫生證明方可入境澳門)-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記者會上表示,有效防疫要做好出入境管理和控制,其中外地僱員經常在珠澳兩地往來,是本澳出入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應政府早前的系列措施和呼籲,雖然出入境人數已較之前大幅下降,但為防疫需要,進一步減低風險,亦考慮到春節假期結束及企業開始復工,從外地返澳的外地僱員數量將會增加,為強化澳門的防疫措施,行政長官今日頒布批示,自2月20日零時零分起,在入境前14天曾經到過內地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需在澳門衛生當局指定的,位於珠海市的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14天,並取得珠海市衛生部門發出的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生證明書後方可入境。無法取得醫生證明書且無法返回始發地的外地僱員,需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澳門指定的地點進行14天醫學觀察,並負擔相關的費用。

相關批示亦規定,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及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批准外地僱員豁免遵守有關的措施。

特區政府呼籲聘請外地僱員的僱主盡早做好安排,將執行措施所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共同做好澳門的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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