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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私人退休基金的設立申請

私人退休基金的許可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開放式退休基金:

由設立開放式退休基金的人壽保險公司或退休基金管理公司向金融管理局提交申請書,並附同私人退休基金申請表及申請表提及的文件,其中包括基金管理規章的草案。管理規章須載有以下資料:

a) 基金名稱;

b) 基金之管理實體或各管理實體之名稱、公司資本及住所;

c) 受寄人之名稱及住所;

d) 出資單位在基金開始之日之價值;

e) 出資單位價值之計算方式;

f) 每月計算出資單位價值之日期;

g) 基金之投資政策;

h) 管理實體或各管理實體之最高報酬;

i) 發行及償還出資單位所收佣金之上下限,並明確指出其計算基礎;

j) 受寄人之最高報酬;

k) 將基金之管理轉移予一個管理實體或多個管理實體之條件,或將基金之證券及其他有價物之存放轉移予另一受寄人之條件;

l) 訂定所保證之最低收益及該保證之期限;如由管理實體或各管理實體承擔投資風險,須明確指出投資政策為貫徹該等目標而採用之方式;

m) 管理實體或各管理實體保留對管理規章條款作修改之權利之條件;

n) 基金取消之原因;

o) 基金取消時所採用之程序;

p) 根據法律及規章性規定而設定之管理實體或各管理實體之權利、義務及職能;

q) 指出倘有之投資管理之委任合同;

r) 仲裁之條件及具管轄權之法庭。

 

附註:經批准設立的開放式退休基金,其管理規章應刊登於《政府公報》。

 

封閉式退休基金:

由企業聯同人壽保險公司或退休管理公司向金融管理局提交申請書,並附同私人退休基金申請表及申請表提及的文件,其中包括基金設立合同的草案及提供資金之計劃。如屬確定利益或綜合的退休金計劃,另須附同對有關擔保責任的精算評估。基金的設立合同須載有以下資料:

a) 基金名稱;

b) 基金之管理實體或各管理實體之名稱、公司資本及住所;

c) 創立人之名稱及住所;

d) 指出得成為基金之參與人、供款人及受益人之條件;

e) 基金之初始財產價值,並列明分配予該基金之財物;

f) 基金之宗旨及擬保證之一項或各項退休金計劃;

g) 基金之管理規則及創立人之代表規則;

h) 如屬向供款式計劃提供資金之基金,須載明參與人及受益人之代表形式,且不得授權參與法人作代表;

i) 將基金之管理轉移予另一管理實體之條件.以及將基金之證券及其他有價物之存放轉移予另一受寄人之條件;

j) 參與人不再列入基金保障範圍時之權利;如基金取消,又或任何參與法人消滅或退出基金時參與人及受益人之權利,但不影響第6/99/M號法令第九條之規定;

k) 管理實體及創立人保留對議定條款作修改之權利之條件;

l) 基金取消之原因,但不影響第6/99/M號法令所規定的其他原因。

 

附註:經批准設立的封閉式退休基金,其設立合同應刊登於《政府公報》。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提交申請

澳門金融管理局﹝A.M.C.M.﹞ - 保險監察廳

地址:澳門東望洋斜巷24-26 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 時至下午1 時 及 下午2 時30 分至5 時45 分

週五:上午9 時至下午1 時 及 下午2 時30 分至5 時30 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必須的資料齊備後45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資料提供:澳門金融管理局(AMC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0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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