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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認同審計報告,持續優化“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工作


審計署是次的《歷年審計報告的跟進---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就“實地巡查工作”、“後備報名方案”、“保證金制度的執行情況”及“導師報讀自己任教的課程”等四個項目發表的報告(下稱“報告”),提出了多項有建設性的意見,教青局表示尊重、認同和接受,相關項目已即時作出跟進及訂定優化方案。

特區政府於2011年7月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下稱“計劃”),鼓勵年滿15歲或以上的澳門居民持續進修,促進整體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計劃”雖然整體獲得社會的認同及支持,但仍須改善。

未來,教青局將按審計報告擬定改善方案,在“實地巡查工作”方面,強化風險管理的監察模式,結合數據分析、個案抽檢、文件審閱、事後訪談等方面的資訊,進行監察,以更有利於發現機構的違規情況及情節嚴重的個案。“後備報名方案”方面,規定所有報讀均須以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並結合電子方式進行,以更有效規範整個報讀程序。在“保證金制度的執行情況”方面,亦會全面以澳門居民身份證作電子簽到及提高保證金退還的適時和準確度。

教青局汲取了審計署是次報告的建議及意見,正為“計劃”建構巡查資訊系統及電子簽到系統,借助電子化有效支援監察工作,而居民須親臨機構報讀課程,不可委託他人報名;加上全面推行電子簽到措施,導師及學員都必須以澳門居民身份證作電子簽到,有效核實學員及導師的出席情況,堵塞漏洞。由於“計劃”參與機構及居民眾多,涉及面廣泛,仍需完善,教青局將制定全面工作指引及內審措施,避免報告所指的情況再次發生。

教青局作為“計劃”的執行實體,將繼續嚴格遵守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監察,持續改善,待改善方案完善後才推出新一期“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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