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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快訊(3人涉違反醫學觀察規定 案件已移交檢察院)-


治安警察局表示,日前3名人士雖已被通知需於指定地點進行14天醫學觀察,期間3人均不可以離開住宅單位或酒店房間,但其中2人在警方日常抽查過程中發現離開指定隔離地點,另1人是警方接到應變協調中心通知後,前往有關指定酒店內調查時,該名人士承認曾離開酒店房間前往拿取食物及日用品等。

治安警指出,該3名人士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關於醫學觀察的規定,3宗案件已移交檢察院跟進。

警方亦呼籲,接受家居觀察人士必須配合特區政府的防疫工作,遵守相關法律及指引,不要心存僥倖,一經發現可判處最高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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