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從昨(17)日上午6時起,所有由內地入境澳門的本澳居民及旅客須持有由衛生當局或內地認可的合資格機構發出的七天內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或有效採樣證明,否則會被安排在北安碼頭接受核酸測試,採樣後24小時內,須在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 應變協調中心強烈呼籲,相關居民及旅客應取得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或採樣已過24小時的有效採樣證明之後,才入境本澳,這對防控疫情更為有利,並不建議有關人士選擇入境後才被安排去北安碼頭接受核酸測試,受檢人士也會因此而耗費更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