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記者會快訊(已使用口罩的丢棄和處理)-


應變協調中心介紹口罩使用後的處理方式。在一般情況下,任何人都要先洗手再脫下口罩,並避免觸摸到口罩的外層,丢棄口罩於有蓋垃圾筒內,之後應再次洗手。

若為高風險人士,如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等,在醫院內會將用完的口罩丢棄在裝有黃色垃圾袋的垃圾筒內,這視為具傳染性的醫療廢棄物,因此會作後續的嚴格處理,以免污染環境。至於中風險人士(有一般不適情況),應先將用完的口罩裝入袋內,再丢棄到垃圾筒。而一般人使用過的口罩則丢棄於有蓋垃圾筒內便可。

協調中心又指,新冠病毒對紫外線和熱敏感,一般在攝氏56度持續逾30分鐘便可使病毒滅活。本澳的垃圾一般以焚化方式處理,而焚化溫度達到攝氏800度,足夠控制有關的風險。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