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6月份續在多個地點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詳情請參閱附表。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車輛,否則可被罰款300元。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提醒駕駛者為己為人,停泊車輛時應遵守泊車規則。
日期 |
安裝12a輔助標誌之地點 |
6月1日至8日 |
栢林街、友誼大馬路、馬六甲街 |
6月8日至15日 |
大興街、林茂海邊大馬路 |
6月15日至22日 |
黑沙環馬路、黑沙環第二街 |
6月22日至29日 |
安仿西街、安仿西巷、果欄街 |
6月29日至30日 |
木瓜圍、鹽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