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
百億抗疫援助基金計劃中有關《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第19 /2020號行政法規)昨(29)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公佈,並於今(30)日起生效。
有關援助款項於本年6月中旬起透過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受益人毋須主動申請。整項援助款項計劃預計7月上旬基本完成發放。援助款項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一)合資格的僱員可獲發放15,000元(澳門元,下同)。
(二)無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可獲發放15,000元;特定行業的自由職業者,可獲發放10,000元。
(三)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可獲發放50,000至200,000元。
根據該行政法規規定,以下商號經營者因其商號受專營或特許批給制度保障、具特殊性質,又或主要從事某些特定行業,將不納入援助款項受益範圍,但其僱員仍然可獲發放僱員援助款項:
- 博彩活動經營者及中介人;
- 集體公交運輸服務營運商;
- 公共電訊服務營運商;
- 行政公益法人、從事人道主義或救濟的實體;
- 金融保險機構;
- 教育機構(輔助教育除外);
- 電力、自來水、天然氣及燃料供應商。
僱員及無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如曾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本年度的現金分享款項,又或曾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的給付金,其援助款項將採用銀行轉帳方式,於2020年6月16日存入其已登記的個人帳戶內。
沒有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援助款項的上述受益人,以及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及所有商號經營者,其援助款項將按其在身份證明局或財政局申報的通訊地址,以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有關支票將於2020年6月18日起分批寄送,預計約兩星期完成。
澳門基金會將處理有關補發支票的申請以及援助款項的返還;另由於該行政法規的效力至本年底終止,因此支票須於2020年12月31日或以前兌現,逾期作廢。
財政局於6月2日推出僱員類別的簡易查詢功能,僱員可透過為援助款項計劃而設的網上專頁(https://info.dsf.gov.mo)、財政局網頁(https://www.dsf.gov.mo)、Macau Tax移動裝置應用程式,以及財政局或身份證明局的自助服務機查核其個人受益狀況;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於6月11日起亦可透過上述途徑進行查詢。網上專頁同時提供行政法規、常見問題、簡易圖文包及發放安排等各類資訊,讓巿民隨時查閱。
巿民在進入僱員類別的簡易查詢功能之後,經查詢顯示符合僱員援助款項發放條件,則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只需等候收取款項。
沒有在法定期内作職業稅入職申報,但符合該行政法規例外規定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受僱於他人的僱員,可於行政法規生效後三十日內(6月29日或以前)向財政局提交申請書及支付報酬的銀行轉帳紀錄或票據,並附同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勞動合同、支付報酬的單據、出勤紀錄等資料,經調查核實後,亦可例外地獲發放僱員援助款項。由於約有一個月的充足時間,且有以下三個站點提供服務,市民毋須急於前往辦理:(一) 南灣財政局大樓;(二)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三)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另須要特别提醒,僱主如沒有依法履行其稅務義務,財政局將按照稅收法例規定作出處罰,而任何人如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交虛假文件,以圖取得援助款項,特區政府必會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呼籲公眾勿以身試法。
是次《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涉及預算總開支約66億7千萬元,由澳門基金會預算承擔,預計受惠僱員人數約27萬人、受惠自由職業者約7千人,受惠商號約3萬8千間。
如有查詢,可致電財政局稅務諮詢熱線 2833 6886。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