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電子消費卡加值示範
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可於明(27)日至7月31日這段提前加值期,在190個加值點自助加值,但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必需為零才可加值。
居民需要注意,第一期消費卡使用期至7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8月1日,所有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將會清零,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屆時可自助加值。
至於未領卡或遺失卡的人士,亦可於明日起到指定服務點領卡。
經濟局呼籲居民無須急於加值或領卡,第二期消費補貼的領取期長達4個半月(7月27日至12月14日),而使用期(8月1日至12月31日)則長達5個月。
自助加值便捷,查詢餘額及加值地點
自助加值無須事先登記或預約,居民拍卡時亦無須出示身份證。加值一次全程大概只需要5秒左右,方便快捷。
一、查詢卡內餘額及加值地點
1. 為確保加值秩序暢順,居民下周加值前可先透過經濟局消費補貼計劃專頁(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index.jsp)查詢卡內餘額及加值地點資訊。
總數190個加值點,遍佈本澳各區,包括:
(1) 5個政府部門(經濟局、市政署、郵電局、交通事務局及房屋局) 的指定服務點。
(2) 5個社團(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 聯合總會、民眾建澳聯盟及澳門江門同鄉會)的指定服務點。
(3) 12間銀行及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大西洋銀行、大豐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澳門國際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澳門分行、澳門商業銀行、華僑永亨銀行、廣發銀行澳門分行、立橋銀行、澳門華人銀行、以及郵政儲金局)的指定服務點。
(4) 澳門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服務點
2. 查詢加值服務點的地址及服務時間,可閱覽經濟局網頁:(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recharge_value_loc.jsp)
二、查詢領取資格及方式
居民可透過金管局專頁,查詢領取資格及方式:(https://www.amcm.gov.mo/static/consumptionvoucher/terms_zh.html)
未領卡或遺失卡人士須到指定服務點領卡
未曾領取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明天起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正本親臨或委託他人,到下列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已加值澳門元5,000元的消費卡。
領取新卡同樣無須登記或預約,但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領卡前須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報失後第2個工作日到領卡服務點領取。
領卡服務點包括:
- 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板樟堂街1號1樓,即議事亭前地玫瑰堂旁)
- 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東曦閣)
-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市政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 市政署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此外,申請、續期或更換身份證的人士可選擇於領證時在身份證明局一併領卡;社會工作局亦將協助有需要人士加值或領卡。
未成年人代領資格已調整,代領文件可於專頁下載
第二期消費卡調整了未成年人消費卡的代領方式,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未成年人的消費卡亦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姊、叔、姑、姨、舅等)代領。
父、母或監護人亦可透過委託書及相關證件,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代領。相關代領所需文件,可於消費補貼計劃專頁下載。
領取後需妥善保管
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對象,為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每位合資格居民可領取5,000元消費補貼。
由於第二期消費卡在加值或領取新卡後遺失將不獲補發,再次提醒居民需妥善保管自己的消費卡。倘若遺失,請儘快向治安警察局報失。
歡迎居民透過不同途徑查詢
居民如有查詢,可透過下列途徑聯絡經濟局:
- 電話及WhatsApp (6326 1676)
- 電郵consumo@economia.gov.mo
- 微信服務號-經濟局服務在線(DSEONLINE)